發布日期:2014-03-29來源:協會秘書處作者:
申請和審核程序:
(一)申請人向省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志使用申請書》及相關材料(一式兩份)。有關申請資料可通過協會網站(www.greenfood.org.cn/sites/cgfa)或中國綠色食品網(www.greenfood.org.cn)下載。
(二)省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審。初審符合要求的,組織綠色生資管理員在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用標企業及產品的原料來源、投入品使用和質量管理體系等進行現場檢查。初審和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做出整改或暫停審核決定。
(三)協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省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提交的初審合格材料和現場檢查報告的復審。在復審過程中,協會可根據有關生產資料行業風險預警情況,委托省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和具有法定資質的監測機構對申請用標產品組織開展常規檢項之外的專項檢測,檢測費用由申請使用綠色生資標志的企業(以下簡稱用標企業)承擔。
(四)復審合格的,協會組織綠色生資專家評審委員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用標產品的評審。復審不合格的,協會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用標企業,并說明理由。
(五)協會依據綠色生資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論。
(六)審核結論合格的,申請用標企業與協會簽訂《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審核結論不合格的,協會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
(七)按照《合同》約定,申請用標企業須向協會分別繳納綠色生資標志使用許可審核費和管理費。
(八)完成上述事項后,由協會頒發《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志使用證》。
申請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