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擬訂農業品牌管理制度、標準、規劃,開展農業品牌發展戰略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研究。
2.協調指導名優農產品品牌培育、認定和推廣等工作。承辦農產品品牌培育、市場發展和展示推介等工作。
3.承擔農業品牌評價,協助做好農業品牌保護工作。
4.負責中心國內外展會的組織實施。主辦“中國綠色食品博覽會”,配合做好“農產品地理標志專業展覽”,指導舉辦“中國國際有機食品博覽會”。
5.指導和協調各地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市場建設和產品促銷活動。
6.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工作,承擔中心與媒體的溝通協作、編輯宣傳資料等工作。
7.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