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擬訂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有機農產品基地、綠色食品(有機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園區的發展規劃,擬訂基地與園區建設、管理的相關制度、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
2.負責組織落實綠色食品標準化生產,推廣綠色生產技術和綠色生產資料。
3.負責受理各地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基地與園區創建的申報工作,組織基地、園區現場考核、專家評審和認定工作,指導基地、園區的建設。
4.負責指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基地與園區監督管理,組織基地、園區運行情況定期考評與續展換證工作。
5.負責指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基地與園區產業化發展,組織推動基地產銷對接與產品申報。
6.負責指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基地與園區建設成果宣傳推介,組織基地、園區建設管理技術交流與合作。
7.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