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擬訂有關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跟蹤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統籌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的質量安全跟蹤檢查工作。
2.承擔綠色食品證明商標的注冊、續展、變更和使用管理工作。
3.負責辦理綠色食品證明商標和標簽使用許可合同及綠色食品頒證、公告。
4.承擔綠色食品審核費與標志使用費的核定及企業合同履約的管理。
5.承擔綠色食品標志許可業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6.負責綠色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等質量跟蹤工作。
7.負責綠色食品標志監管員的考核管理工作。
8.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010)59193667/3660//3669/3649 (010)5919366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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